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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張為竣╱台北報導】

RCA案一審判決勞工勝訴,勞動部也訂定慰問金發放要點,但工傷受害人協會專員劉念雲表示,對許多前RCA員工與家屬來說,「獲得的補償是零」,超過一半罹癌死亡的員工家屬都被法院以「死亡超過10年、已過追訴期」為由排除在賠償範圍之外,但慰問金既然是「慰問」性質,且金額低,勞動部應從寬認定。

現年已71歲的余女士表示,夫妻兩人同在RCA工作,方賢正擔任儲運經理,自己為工程部祕書,後因生產而離職,方繼續工作,罹癌過世時年僅38歲,當時汙染事件尚未爆發,喪夫後她又回RCA工作2年。

余女士說,透過前同事間的口耳相傳,才得知丈夫死因與RCA有莫大關係,隨後提供自救會相關資料參與訴訟,但官司勝訴,卻因超過時效無法獲得賠償。沒想到勞動部的慰問金,「名單中沒有丈夫的名字」,她說,丈夫因RCA罹癌過世是事實,這樣的結果「無法接受,對我來說是二度傷害!」

前RCA員工家屬、87歲的辛鴻茂,妻子張秀月罹患鼻咽癌,40歲過世,辛鴻茂不會用電腦,親手寫刑事訴訟狀,希望為妻子討公道,親自搭火車、數次轉車,再步行至法院。

今年4月,RCA案一審判決勝訴當日,正好是張秀月的忌日,但辛同樣因為太太死亡超過10年,超過追訴期,不只拿不到賠償,也被排除在慰問金發放名單外,辛鴻茂直呼:「不公平!」黑糖薑母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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