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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關到,俗話說「有錢沒錢討個老婆好過年」,國人跨國聯姻的現象也日益普遍。內政部提醒民眾,若是透過媒合團體認識對象,務必要注意「二要三多」;若是經由親朋好友介紹認識外國對象,介紹人不得要求報酬,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。

近年來,國人跨國聯姻的現象普遍。內政部表示,跨國婚姻常因雙方在短時間認識並結婚,容易因雙方個性、家庭觀念、生活期待不同,加上文化背景因素,使婚姻產生變數,因此,內政部特別製播「跨國婚姻要幸福,媒合服務要慎選」3D動畫宣導短片,提醒跨國婚姻要了解家庭背景、語言文化和風俗習慣等差異。

內政部指出,「入出國及移民法」修正後,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為目的的社團法人須經移民署許可,才能從事跨國婚姻媒合業務,目前經許可的法人團體共有40家。內政部也提醒民眾,若透過媒合團體認識外國對象,要注意「二要三多」,也就是「要記得」與媒合者簽訂書面契約、「要索取」付費收據、「多詢問」各家服務後再選擇、雙方在婚前也要「多了解」、婚後「多溝通」,跨國婚姻才會幸福長久。

此外,民眾也可經由親朋好友介紹認識外國對象,但介紹人依法不得收取費用。內政部次長陳純敬說:『(原音)如果是透過一般的民眾或親朋好友來介紹、認識外國對象的話,介紹人依法不得要求或者是期約報酬,那這個跟我們的習俗、媒人你包一個紅包給他是不一樣的。』

內政部指出,如果介紹人違法屬實,可處新台幣20萬元到100萬元罰鍰,並可按次連續處罰,移民署裁罰累計至今已有205件。黑糖薑母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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